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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子二婚频遭家暴,女子勒死丈夫谎称其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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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4日晚8时左右,重庆35岁女子朱某梅在家中,将自己服用的药物掺杂在再婚丈夫候某乙平时服用的西药中并让其服下。

2月15日早上6时许,朱某梅先后使用捆绑、勒脖子、胶布缠绕塑料袋封住口鼻等方式,导致候某乙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朱某梅多次遭家暴,而儿子成为她起杀心的关键>>

正观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了朱某梅故意杀人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多次遭家暴后起杀心

朱某梅供述,2014年9月份,她认识候某乙并与其共同生活,后她把儿子熊某甲接来一起生活。

候某乙不喜欢这个孩子,开始是吼熊某甲,慢慢地发展成打熊,用衣架打,也扇耳光,长期拳打脚踢。刚开始的时候朱某梅劝候某乙,让候对熊某甲好点,但是候说其做不到。后来候某乙找各种理由打熊某甲,还经常打她,掐她脖子。

2020年2月10号左右,熊某甲回到家,从那天起,候某乙找各种借口打熊,后来发展到一天打几次,朱某梅去拉架,候某乙也打她。

朱某梅称觉得自己和儿子太可怜了,再这样下去她和儿子可能要被打死,就产生把候某乙弄死的想法。

2月13日,候某乙拿衣架打熊某甲的屁股,打得有点狠,朱某梅用手机偷偷录了像。这个时候她觉得该行动了,就想到先给候吃安眠药,让候熟睡之后勒死候。

勒死丈夫谎称其病死

2020年2月13日晚,朱某梅趁给候某乙拿药的机会,把她吃的富马酸硅硫片拿了两颗、艾司唑伦片拿了两颗,混在候吃的药中一起喂给候吃了。

2月14日,候某乙又找理由打了熊某甲两次,朱某梅称自己和候吵得很凶,就想早点整死候。当晚,她把富马酸硅硫片和艾司唑伦片各拿了三颗,混在候某乙吃的药一起喂给候吃了。没多长时间,候某乙就睡了。

朱某梅准备了毛线、电线、围巾。在2020年2月15日6点左右,她观察候某乙在熟睡,就用毛线去捆候的脚和手。

据朱某梅供述,当时其丈夫醒了,说“你把我捆起想我死啊,今天你死得成”,边说边伸手来掐她的脖子。她用双手使劲搬候的手,同时身体用力往外面退,就把候从床上拉到地上。之后她立马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围巾缠住候的脖子,用左手把床旁边的电线拉过来,直接缠绕候的脖子,缠了几圈后,她用双手使劲拉电线,一会儿,候某乙就卡的一声,嘴里吐了一口血出来,人就软了,倒到地上。

她去客厅拿了两个塑料袋套在候的头上,又拿电胶布缠绕候的脑袋,从下巴附近一直缠绕到额头附近,目的是让候不能出气,致其死亡。期间,儿子熊某甲一直在其房间里面没有出来。到了中午一点左右,社区的工作人员到朱某梅家,称有人报警说屋里有打斗声音,她说没人打斗,然后下楼把垃圾扔在垃圾桶。

社区的人走后,朱某梅回屋把捆绑在候某乙身上的毛线、电线、围巾以及塑料袋剪下来,装在一个塑料袋里面,又用打火机把地上沾了血的卫生纸点燃了,当时没烧完,就扔在塑料袋里。

擦洗完血迹,朱某梅将工具装进口袋扔到路边,骑电瓶车去了派出所,告诉警察她男人病死在了屋里。

二审法院改判减刑

警方接警后经走访调查怀疑该案件系他杀,经询问报案人朱某梅,她承认因无法忍受丈夫的家暴行为,将其杀害。2020年2月16日朱某梅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5日被逮捕。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梅故意杀害其丈夫候某乙,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宣告被告人朱某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朱某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候某甲、李某某因被害人候某乙死亡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人民币257271.4元。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朱某梅因不满被害人候某乙长期殴打其本人及其子熊某甲,采取勒颈、捂口鼻等方式致候某乙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朱某梅因其犯罪行为给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朱某梅主动讲述了杀害候某乙的整个作案过程,认定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且因被害人在本案中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原判对于朱某梅应当赔偿的丧葬费计算有误,应予纠正。

最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朱某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应赔偿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候某甲、李某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52785.7元。

来源:正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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