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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女儿疑勒死律师亲妈 指认现场画面曝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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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节后的第13天,青岛某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被15岁上高中的女儿勒死在家中,原本相依为命的母女,何以如此凄惨的方式永别?

此前的三八节,张律师写给女儿一首诗,“女儿 看着我 别给我你的背影 你小小的背影 让我忧伤的心 又变成 冰凉的石头” 母女俩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警方披露的案情细节显示,5月23日晚,15岁的女儿以帮忙按摩为由,用绳子将妈妈勒死后,装入一个行李箱中,随即反锁家门,一个人和行李箱中母亲的遗体待了两天一夜,直到

案发。可以想象,一个15岁的高中生决定实施这一切的时候,她内心经历了怎样的苦痛挣扎。

今年45岁的张律师和丈夫离婚,独自带着青春叛逆期的女儿生活。“她是事业型的人,也是青岛律师圈里的好律师,工作敬业踏实,非常上进要强,离异后一个人带着女儿,的确不容易,现在这样的结局,让外人无法理解,家人也不能接受……”

多为律师同仁感叹,张律师也许处理法律纠纷得心应手,但没能理顺母女关系,“她可能太希望女儿出类拔萃或者能出人头地了……”

5月27日,华商报记者登录张律师女儿目前就读中学在网易号注册的学生自办的帖文,发现在今年三八节当天,班上多位学生以母女或母子互动的形式撰文表达女神节唤醒对母爱的珍视。当日,张律师以学生母亲的身份,写了一首名为《致女儿》的诗,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女儿忧伤的关爱——

女儿 你可曾知道

你一直 一直

是我心中

蓝色的忧伤

掬你于口中

怕热度焐伤了 初春的嫩芽

捧你于手中

怕温度融化了 初冬的雪绒花

你的笑靥 曾给我

月光下的遐想

你的蹙眉 曾给我

雨中丁香的愁结

我一直 一直

以为

有缺口的爱

虽不完美

却想在 不完美中

爱到极致

女儿 看着我

别给我你的背影

你小小的背影

让我忧伤的心

又变成

冰凉的石头

尤其是诗尾“女儿 看着我 别给我你的背影 你小小的背影 让我忧伤的心 又变成 冰凉的石头”,沁人心脾,刺痛人心,或许表达了对处于叛逆期的女儿一种母爱无处安放、无奈的心境。

随诗配发的一张母女旅游的合照显示,女儿的脸上洋溢着青春的微笑,母女背着旅行包,一样的旅行服,一样的近视镜,一样的身材,这或许是母女俩最后一次郊游。

5月27日,华商报记者从一位律师同仁处证实,张律师平日里多愁善感,一直有写诗的爱好。

2018年5月,张律师曾在女儿就读的某初中学校官微,分享其原创诗歌《你在我的梦里》——

我是一朵谦卑的花,

开在时间的尘埃里,

带着淡然和忧柔,

默立在荒野。

不早不晚,

在一个黄昏,

时间也忘了流淌,

于千万个擦肩而过的眼眸里,

我捕捉到你淡然和忧柔的一瞥。

我惊悸于你也是朵花,

亦或,

就是我。

于是,

我怒放自己,

用苍白无暇的颜色为你蕴染唐诗般的繁华瑰丽,

用若用若无的香气为你宣泄宋词般的婉转妩媚。

即使,

生命只有一夕。

但你说,

你是棵树,

你飘然离去,

回归树的世界。

我依然在花的世界,

默立。

你去后,

我做着时间的梦,

梦到一棵开花的树。

其实,

你从未离去,

你在我的梦里。

若是,

你也看到开花的树,

枝头最秾丽的一朵,

便是我。

虽然,

我早已谢了。

张律师自己评价说:“这是一首优美的、略带青春感伤气息的小诗,是我对青春的致敬,同时也是对青春的祭奠。‘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青春转瞬即逝。孩子们恰同学少年,意气风发,是最美的年华,是人间四月天。祝愿他们的青春因奋斗而精彩纷呈,因追求而华丽盛开!”

这或许是张律师对女儿最美的青春礼赞,对自己芳华流逝的感伤。彼时,她也许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人生会过早地凋谢。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连日来,高中女生弑母案成为青岛热议的焦点话题。目前,青岛市公安局已立案调查,15岁女儿有重大作案嫌疑被控制,有知情者称因为平日里对女儿要求过严引发母女矛盾。

5月27日,一位知情者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有可能是涉案女生因学习精神压力过大,造成和家长之间因为学习上的矛盾。

5月27日,华商报记者多次试图联系这所学校,但校方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华商报记者联系张律师女儿的同学,均未得到回复。

日前,华商报记者联系上张律师女儿曾经就读的青岛另一所中学,针对应试教育学业压力大的说法,校办工作人员表示,女孩应该去年就已毕业,升入高一的情况,学校并不清楚。

张的女儿究竟为何会残忍地杀害自己的母亲,我们尚不清楚,但毫无疑问,这又是一起家庭悲剧,有人甚至就此联想到了北大杀母案。

如果案情属实,张的女儿作案时年龄为15周岁,这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根 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 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据此,如果张的女儿在作案 时精神状态正常的话,她将会为自己残忍杀害母亲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但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来源:华商报记者 李华 编辑 王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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