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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县暴力催债多发 有涉黑团伙当警察面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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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杀人案”一审判决书全文

来源:澎湃新闻

早在2014年,冠县警方就对频发的民间借贷风险作出提醒,呼吁不要轻信民间非正规机构、个人的煽动和宣传。聊城中院2017年1月13日作出终审判决的一起涉黑案,即案发冠县,一涉黑团伙向村民催讨高利贷,在村民报案警察赶到后,涉黑团伙成员对报案村民持刀追砍,造成一人轻伤。两位受伤村民证实,案发前通过吴建磊借了5万元,借了几个月,因为少还了一个月的利息,吴建磊要账当时钱不够,就产生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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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警的三名协警称,当天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说清水北街有人报警称有债务纠纷。三人就和所里一民警一起出警到了事发地,看到争吵就上前进行劝阻。吴建磊他 们不走,旁边有人让躲一躲,说那边打电话喊人了。“劝了一会儿,听见汽车的声音,看到从车上下来拿着长刀和铁棍的一伙儿人”,“于是就上前进行阻拦,没拦 住”。三名协警称,后来看到一人在地上躺着,腿部受伤了,另一人在地上坐着,用手捂着头都是血。一审法院山东临清市法院审理查明称,因双方言语不和发生冲 突,继而争执,一村民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公安机关干警赶到后,在对该事件处理过程中,吴建磊等人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人徐宗山,徐宗山闻讯后和秦建超等人持铁棍、砍刀等工具赶到,并对两村民进行追 赶、殴打,造成一人轻伤,另一人轻微伤。后受害人获赔8.5万元。参加上述催债的徐宗山、吴建磊、秦建超都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 刑罚。2017年1月13日聊城中院终审裁定,驳回秦建超、吴建磊等人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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