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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传销乃经济邪教 久治不愈要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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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传销乃经济邪教 久治不愈要深思

传销组织蔓延,何以像野草一般烧之不尽、久治不愈,有其深厚的根源。强调严打固然是基本的,不过不能除根,正如现实已经表明的那样。需从多个层次加以具体分析,才能有真正有效的对策。

传销之祸由来已久,刑法专门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亦有多年,尽管各方对此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但时至今日,它仍在中国多地肆虐。

眼下,许多非法传销由公开转入地下,由传统传销转向网络传销,由商品传销转向金融传销,传销组织还在不断进化,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

根据多家媒体的报道,有些地区传销问题持续多年,当地民众甚至已习以为常。虽然当地警方也进行了多次打击,但传销组织一直与警方打游击。

传统打击传销最常见的方式是“运动式执法”,但显然不足以正本清源。运动式执法自有其优势,即“集中力量办大事”,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既定目标,取得成效。但其弊端也很明显。一旦缺乏长效机制,风头一过,各种传销活动又将死灰复燃。

事实上,传销聚集地地方政府对传销活动也非放任不管。例如有报道显示,自2008年至2014年6月,光是天津市静海区有关部门累计打击传销行动就多达400次,累计取缔传销窝点1300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3.5万人次。可见,打击传销活动已成为当地一项重要工作。

但现实却表明,传销从未被彻底清除。分析起来,原因有好几层。

首先自然是有些地方政府打击不力。根据此前许多报道可以发现,为了搭救传销组织的亲人,许多人只能采取自力救济的办法,花钱疏通传销组织所在地的“关系”,才能救出亲人。有时,执法部门在接到求助后也会给予帮助,但往往是以个案处理了事。甚至,一些执法部门及人员可能与传销组织存在勾结。如之前央视新闻频道报道的西南某省的传销乱象中,一些传销者被抓之后只要给钱就能出来,“每个级别都明码标价”。甚至有工商局副局长曾受贿39万充当传销“保护伞”,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打击不力还体现在部门间的推诿扯皮。去年12月,《新京报》在报道燕郊传销猖獗时就有这样的细节——对记者举报传销,燕郊工商分局把记者推到市局“打传办”,“打传办”称抓人是公安部门的事,而当地公安部门则说打击传销需要工商部门牵头。面对传销问题,不同部门之间踢皮球,这并非个案。

2005年,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将“组织领导传销罪”列入刑法。显然,只有地方政府的打击更有力,这些法令才能奏效。

传销被比喻为“经济邪教”,十分恰切。摧毁传销组织最根本还在思想观念层面。

传销组织跟邪教最相似之处,在于建构一种世界观。传销组织所建构的是一种经济领域的世界观:它告诉你宏观经济方向是怎样的、国家经济战略是怎样的、财富是怎样生成的、为什么你参与本项目会发财,自圆其说,并用许多“知识”和仪式来不断渲染强化。这些东西比抽象的经济数据更符合一般人的直觉、容易听得懂。一旦你信服了这一套,也就沉浸其中,即传说中的被“洗脑”了。

追求富裕之心,人皆有之。但求财观念越疯狂、对现代经济常识越缺乏的,越容易陷入传销陷阱。因此,对普通民众来说,想要对传销彻底免疫,还有赖于经济常识性素养的普遍提升。

总之,治理传销需要综合性手段,传销组织如同霉菌,在阴暗潮湿的经济环境中滋生,只有环境要素发生多方面的改变,它才会枯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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